本文介绍了湖南职业技能补贴对象、补贴次数、补贴职业(工种)范围、补贴标准、补贴调整机制、申请报名、补贴申领等内容。
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同级或降级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且出台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暂未出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但已有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论证可行性、效益性和资金安全性,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可采用政府购买培训项目的形式,整建制开展培训并实施补贴。符合国家规定的数字技术工程师有关职业(工种),其补贴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申领培训补贴后,在培训结课6个月内就业的,按《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标准额外奖补20%。每年的补贴标准在前一年的现行标准基础上按比例上调5%。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的,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10%执行。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相关职业(工种)的,在其劳务品牌属地开展的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50%执行,与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上浮10%不叠加享受。
个人或企业可自行注册登录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培训工种、培训等级、培训机构和培训时间等。班级组建成功后,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办班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开班。
考核要求: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补贴须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高级工及以下的职业培训,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须凭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本市州已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请培训补贴。其他职业(工种),凭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申请(取得规定证书6个月内)——审核(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公示(不少于7天)——拨付(由人社或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者本人社保卡【银行卡】或培训机构、企业基本账户)。
本文介绍了2024湖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比例及补贴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4〕16号)。本文主要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包括申请报名、补贴流程等内容。
本文介绍了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补贴次数、补贴职业(工种)范围、补贴标准、补贴调整机制、申请报名、补贴申领等内容。
湖南省积极设立了全国首支专业面向大学生创业投资的基金——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报名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内容详见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湖南省部分市县已出台了生育补贴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APP,进入“以旧换新”专区,通过“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行申报。
湖南省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今日起开始申领,活动期间,交回旧车并购买新车即可领取500元补贴,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 号),申领方式和申领材料详见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 号),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详见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 号),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详见正文。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含技师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含技师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贴标准详见正文
【导语】:本文介绍了湖南职业技能补贴对象、补贴次数、补贴职业(工种)范围、补贴标准、补贴调整机制、申请报名、补贴申领等内容。
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同级或降级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且出台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暂未出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但已有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论证可行性、效益性和资金安全性,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可采用政府购买培训项目的形式,整建制开展培训并实施补贴。符合国家规定的数字技术工程师有关职业(工种),其补贴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申领培训补贴后,在培训结课6个月内就业的,按《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标准额外奖补20%。每年的补贴标准在前一年的现行标准基础上按比例上调5%。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的,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10%执行。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相关职业(工种)的,在其劳务品牌属地开展的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50%执行,与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上浮10%不叠加享受。
个人或企业可自行注册登录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培训工种、培训等级、培训机构和培训时间等。班级组建成功后,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办班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开班。
考核要求: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补贴须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高级工及以下的职业培训,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须凭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本市州已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请培训补贴。其他职业(工种),凭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申请(取得规定证书6个月内)——审核(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公示(不少于7天)——拨付(由人社或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者本人社保卡【银行卡】或培训机构、企业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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