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月2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引导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培训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依法实行培训机构分类管理,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严格准入流程,完善混业经营和连锁品牌经营的培训机构管理要求,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许可证申请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引导培训机构合规开展培训活动,切实做到招生规模与办学能力相匹配。依托培训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推进经营风险监测预警,稳妥有序引导培训机构退出。
对接市民群众多元培训需求。鼓励培训机构提供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培训服务,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遵循在校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大力发展素质,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活动和科普活动。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开展符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意愿的培训项目。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为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条件完善的多样化教育服务供给。
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培训机构协同育人意识,发挥培训机构优势,为学校课后服务、学生校外实践、家长学习交流提供支持,进一步完善校内校外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在创新办学模式、丰富服务资源、推行优质优价、凝聚社会力量等方面开展探索。指导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活动时引入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提升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培训机构要在健全资质、安全管理、招生宣传、质量提升、诚信履约、风险保障等方面,依法加强自我管理,强化招生管理,严禁虚假宣传,严禁隐瞒或混淆机构性质。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培训内容的思想性、猫先生科学性和适宜性。
健全培训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科技、文化旅游、体育、金融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消防、公安、网信、通信、税务、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市、区、街镇联动的培训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要求,各区政府统筹协调区属职能部门和街镇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巡查发现、监督检查、违法查处机制,推进行政审批、猫先生登记注册、行业主管、行政执法等各环节有序有效衔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强化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激励和惩戒。继续发挥市、区两级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培训市场规范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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